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6]32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9-13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6]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