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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3]8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3-12-22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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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2-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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