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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4]40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4-06-01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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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6-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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