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市停车场定额发票印制问题的批复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闽地税函[2005]55号 |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6 | |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05-04-06 |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市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寄存费发票印制问题的请示》(榕地税发[2005]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1、增设版面金额为叁角的《福建省**县(市)停车场定额发票》,行业代码为:7,发票种类代码为:084.
2、版面金额在壹元(含壹元)以下的停车场定额发票,暂不使用防伪水纹纸印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