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洪泽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9〕4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9-01-08 |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洪泽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淮政发〔2008〕15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洪泽县高良涧镇和朱坝镇,以原两镇所辖区域设立新的高良涧镇,镇政府驻高良涧镇东风东路156号;同意将黄集镇大管、灯塔、清涧、双湖、花河、玉河、渠南等7个村委会划归高良涧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高良涧镇行政区域面积155.5平方公里,人口15万人,辖18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黄集镇行政区域面积51平方公里,人口2.05万人,辖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