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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东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10]54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2010-09-13

山东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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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9-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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