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财[2003]30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3-09-29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9-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镇区财政分局、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粤财法[2003]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略)

    东莞市财政局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