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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4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8-01-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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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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