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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农村劳动力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免交税务登记工本费问题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地税办函[2003]9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2003-11-10
关于农村劳动力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免交税务登记工本费问题
null
发布日期:20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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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进城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村劳动力3年内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尚无政策依据,故不能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3年11月11日新地税办函[2003]9号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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