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337号
法规类型 100111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6-09-0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09-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九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