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地税发[2004]13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4-01-04 |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行为,加强地方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将原《广东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暂行办法》修改完善为《广东省地方税收委托代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仍按原协议规定的期限继续履行,但要按本办法规定的精神,切实加强管理,保证代征税款的安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