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 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赣地税函[2006]7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江西 | 发布日期 | 2006-06-08 |
崇义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崇地税发[2006]8号)收悉。经省经贸委确认,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总额9546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总额3153.05万元按政策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项目见附表,项目执行年限为2005-2007年。请你局做好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审核,建立分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档案。
附件: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超细、纳米级钨粉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表(略)
二00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