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