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壬基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7号 |
法规类型 | 海关法规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03-28 |
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
自2013年3月29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壬基酚(税则号列为29071310),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9号的相关规定征收反倾销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