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5]164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5-11-02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11-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辽地税发〔2005〕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周知。

    二ΟΟ五年十一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