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全区国税系统统一税务登记表及填表说明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新国税征字[1996]22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新疆 | 发布日期 | 1996-07-03 |
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税收会计改革和微机换证工作的需要,经全区换发税务登记证微机培训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现将我区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表(企业、个体)及填表说明,统一如下,统一后的税务登记表,主要适用于微机换证的单位(京粤换证软件)并增加税收会计改革所需的部分指标,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情况,对统一式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
税务登记表由各地、州、市国税局统一印制,下发所属县(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