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金〔2019〕6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9-01-23 |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股东向金融机构派出国有股权董事的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我部制定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
财 政 部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