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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7]1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1-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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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局、各稽查局(不含第七稽查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90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暂不执行粤地税发〔2006〕290号文转发意见第一条。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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