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一般住宅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4]98号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4-06-2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一般住宅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6-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基层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土地增值税的“一般住宅”标准中“市内四区单套房地产的实际售价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元以下”调整为“市内四区单套房地产的实际售价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元以下(不含8000元)”,其他规定不变。

    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住宅”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上报市局备案。

    本通知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