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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未锻轧锰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财税〔2005〕119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5-07-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未锻轧锰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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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7-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8月1日起取消税号为81110010未锻轧锰、锰废碎料、粉末的出口退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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