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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梅地税发[2007]52号
法规类型 车船税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3-14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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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3-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粤地税发[2007]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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