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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失效](2009.2.25)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财税[2005]125号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102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8-3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失效](200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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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8-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编辑注:根据财税[2009]18号文件规定,本文自2009年2月25日起失效。)

  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88号)补充通知如下:

  对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轻型客车按财税[2004]188号规定的时间和车型减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2005年8月3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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