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检疫站收取的肉品检疫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地税发(1995)210号通知规定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