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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津国税三[1996]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天津 发布日期 1996-03-1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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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3-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1996年1月1日后新办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减免税执行期限的确定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办法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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