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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16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3-08-14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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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8-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转发给你们,对进入企业作为非独立企业法人或不能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科研机构,其免税的应税所得、土地和房产应单独计算;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由区县(市)国家税务局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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