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豫国税发[2008]33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河南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与地方税务局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