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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5]33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5-04-0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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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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