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定额发票的复函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穗地税函[2006]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6-01-05 |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关于启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定额发票的函》(穗客管函[2005]19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全市出租汽车使用广东省广州市燃油附加定额发票。该发票套印广州市出租客运发票专用章,并从2006年1月15日开始启用。
此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定额发票式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