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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7]453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9-0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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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9-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基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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