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县域产业发展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预〔2013〕2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现下达你县_____项目2012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_ 万元,款列2013年“2299901-其他支出”科目。请你县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承担企业,并于10月底前将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项目的完成情况等上报省财政厅。
附件:2012年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情况表(总表不发)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