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深国税办转字[2006]310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6-11-16 |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财建[2006]7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