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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面完成省政府2004年度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地区给予表扬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05〕33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4-1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面完成省政府2004年度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地区给予表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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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4-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4年,经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既定目标,维护了社会和企业稳定。省养老保险重点补助市、县(市、区)按照省政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要求,在省挂钩补助机制和奖励政策的激励下,狠抓落实,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基本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到了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为鼓励先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面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表扬,并按考核奖励办法给予受表扬的市、县(市、区)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充实当地养老保险基金。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希望其他市、县(市、区)要以受表扬的地区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巩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名单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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