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鲁国税函[2007]289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07-10-23 |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我省即将下发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办税服务厅办税事项的具体办法(试行)》等七个办法的具体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