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上海市财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财税[2009]52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9-09-07 |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