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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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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1-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3]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3]196号    2003年12月19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3]12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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