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云财税[2003]2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云南 | 发布日期 | 2003-07-29 |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云财税[2003]13号文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