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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3]247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2003-12-0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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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2-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通知》第九条 关于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我省暂定为: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之和小于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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