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地税函[2007]53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7-08-13 |
各市地方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7〕7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