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科高[2008]134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12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8-04-24 |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