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省政府关于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08〕38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8-07-16

省政府关于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8-07-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07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吴江市是苏浙沪边界、太湖东岸的新兴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吴江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吴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文化昌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江南水乡城市。

三、调整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利用地处苏浙沪边界、毗临太湖的地理优势,以片区为基础整合市域空间,引导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优化镇村布局,稳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加强对各类空间资源的规划管制与协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

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规划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60万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78.81平方公里以内;规划到202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80万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95.54平方公里以内。保持中心城区“一市双城”结构,其中松陵城区主要向西和向南发展,盛泽城区主要向西和向南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建立公路、铁路、水运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综合运输网络的区域一体化。积极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城市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保护太湖、京杭大运河、太浦河等重要湖泊河流及其沿岸生态环境,加强污染控制和城市内河的综合整治。合理安排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和建设时序,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七、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深化各项专业规划,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镇和村庄规划制定工作。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38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