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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9]7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9-02-2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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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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