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产重型燃气机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法[2008]108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8-03-20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8]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