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征收问题的复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建办综函[2005]29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1-18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征收问题的复函

null

发布日期:2005-01-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湖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征收问题的请示》(鄂建[2004]140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函复如下:

    原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1978年印发的《关于颁发工业比较集中的县镇开征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的通知》([78]建发城字第584号,[78]财预字第126号),是根据加强小城镇维护管理的需要确定的,是对《财政部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64]财预王字第380号)的进一步补充。该文件目前仍然有效。

    此复。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