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标准的通知(3.24)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4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4-03-2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根据审计署第6号令的要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将于4月1日起试行。为了规范《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经署领导同意,现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标准,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