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7-09-21 |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