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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24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9-07-0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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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7-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7月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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