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川工发[2005]27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05-03-15 |
各市、州总工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产业(局)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总工发[200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