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国税发[1994]142号 |
法规类型 | 消费税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4-06-08 |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提出,在实行新税制之前,痱子粉,爽身粉是单独设置子目征收增值税的,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爽身粉是否征收消费税,中不够明确。经研究,鉴于过去这两种产品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因此,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收消费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