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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8]18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8-02-29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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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2-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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