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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1990]165号文件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工商[1990]372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0-11-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1990]165号文件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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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0-11-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一九九0年十一月十三日来文收悉。现对来文中请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关于解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的意见》(工商[1990]165号)是一个处理商标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文件。该文件中的处理意见仅适用于解决工贸双方分别在内销和出口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了同一商标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其中心思想是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上述商标权利的归属问题。该文件对于你局来函所述案件不具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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